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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细则公布 羊乳企业在劫难逃

2016-08-13 17:37:37 作者: 来源:羊奶100网

  8月1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发布了两份征求意见稿,分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这是奶粉新政的相关配套文件,业界也称之为“新政细则”,目前尚属征求意见阶段,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9月10日前对这个细则提出修改意见。
  不过从目前透露出来的信息判断,此细则中的几个条款将可能决定羊奶品牌死活和市场格局的变化。
  一是,研发要求迫使部分乳企退出市场
  “这次出台的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非常严,要求企业有自己的研发能力,这对大企业而言非常有利,大企业一般具备研发能力,但小企业多不具备,许多小企业可能要被淘汰出局。”乳业高级分析师宋亮言。
  细则要求,企业对奶粉配方进行注册,必须提交10个申请材料项目文件,这些文件包括产品研发报告和研发能力证明报告,以及证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报告。
  其中尤其突出的是企业要有研发能力,在研发上,细则规定的非常之细,不仅要提交生产人员、研发人员、检验人员的数量、学历、职称等,连姓名也要提交,此外生产、研发和检测的相关设备、实施清单和场所平面图也必须交上。一旦不具备研发能力,在申请材料关企业就会被清理掉。
  业内人士分析称,配备研发能力需要非常高的成本,小企业无法承受,因而会被迫退出。目前市场上有二十多家羊乳生产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也仅有几家企业有自己的研究中心,如雅泰宝乐滋的关中羊乳研究中心、红星美羚的羊乳技术研究中心、百跃的陕西省羊乳制品研发中心,以及圣唐与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合作的羊乳产品研发中心、佳贝艾特与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的羊奶产业研究等几个研究中心。新政之后,对羊乳产品、羊乳技术的研发能力,将成为企业市场竞争的重点。
  二是,必须标明是羊乳清粉还是牛乳清粉
  考虑到国内羊奶粉企业的普遍情况,原本以为新政细则会对乳清使用标注网开一面,结果还是从严监管。
  细则要求,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在配方组成中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同一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所以除了必须提交产品研发报告外,羊乳企业还须标明使用的是羊乳清粉还是牛乳清粉。
  这对羊乳企业的影响是致命的,据了解,目前国内某些羊奶粉企业已经到欧洲去采购羊乳清粉了,可羊乳清粉本就稀少,只有西欧几个小工厂有所生产,虽然价格已暴涨,却依然无法满足羊奶粉的生产需要。
  所以那些羊乳清粉不够生产的或无力去欧洲采购羊乳清粉的企业,将不得不按照新规,标注羊奶粉里牛乳清的使用比例,由于消费者对牛乳清粉的过度怀疑,这将对市场销售带来难以估测的影响。
  三是 羊奶营养优势造压制 空有宝山却不能用
  为规范标签意识,解决宣传乱象,细则规定,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可以采用商标名称、牌号名称等,不应包含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作为最接近母乳的奶制品,羊奶在广告宣传上有自己的常用术语,例如不上火、易吸收、少过敏等,此外羊奶中还含有独特的营养成分,如上表皮细胞生长因子(EGF)、蛋白质结构、乳糖、以及丰富的天然核酸、维生素、免疫因子等,这些营养元素有提高免疫力、增强记忆力、延缓皮肤衰老等作用,是区分其他奶制品的关键点。
  然而细则拒绝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等功能性宣传,将使羊奶的营养优势无法公之于众,岂不是空有宝山却不能用。

标签:新政细则 羊乳企业 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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