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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条细则将直接决定奶粉品牌的生与死!

2016-08-13 09:46:02 作者: 来源:食悟

  昨日下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发布了两份征求意见稿,分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这是奶粉新政的相关配套文件,业界也称之为“新政细则”。
  看了两三遍后,乳业第一新媒体《食悟》深感细则粗中有细、细中带粗,其中有三个关键条款,极有可能成为决定市场格局以及品牌死活的夺命飞刀!
  其一,提交产品配方研发报告。这个条款相当于降龙十八掌,市场成百上千个品牌将因此呈现秋风扫落叶的局面。核心系列固然有详实而经得起推敲的研发报告,但是有些企业的众多品牌,在配方上相差无几,如果每一个配方都规规矩矩做好研发报告,估计得把企业累死。
  据说有专门开药方的机构,企业要出什么名字的产品了,这些机构就给搞一个配套,奶粉新政实施后,需要你把这些东西拿出来,让国家食药监来验证一下。食药监要求申请人:阐述产品配方特点、配方原理、研发目的、筛选过程、研发情况等,以及母乳研究情况和市场调查研究情况。
  在考官面前,有些企业的某些系列是羞于见光的,因此,这些品牌就无奈砍掉了,带着有“说服力”的报告去注册,能否顺利通过还是未知呢。因为食药监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充足依据,比如试验资料、相关国内外法规标准、营养指南或专著、营养数据资料、其他相关研究文献及长期上市食用历史资料
  其中,食药监进一步明确:试验资料为婴幼儿喂养试验资料或针对性动物试验资料;相关国内外法规标准包括与申报配方相关的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研究资料;营养指南或专著应为国内外权威医学、营养学机构或学会、协会等所发布的营养指南或专著;营养数据资料应具有代表性;研究文献应权威、充分并且直接相关,临床研究文献涉及的受试人群应与配方设计的目标人群一致,临床试验研究结果支持喂养效果;长期上市食用历史资料应为5年以上跟踪评价资料,并且未出现过群体性不适反应。
  尤其是长期食用历史资料,5年以上跟踪评价资料,并且未出现过群体性不良反应。所以问题来了,成立不到5年的公司,长期上市食用历时资料上哪里去补齐5年以上的跟踪评价资料啊。这一条款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其二,羊奶粉终归还是没有躲过这一劫。考虑到国内羊奶粉企业的普遍情况,原本以为新政细则会对乳清使用标注网开一面,结果还是从严监管。
  细则要求,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在配方组成中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同一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
  乳业第一新媒体《食悟》了解到,目前国内某些羊奶粉企业已经到欧洲区采购羊乳清了,就是为了响应新政规定,同时避免消费者过度怀疑。据悉,因为中国监管新政,欧洲的羊乳清价格暴涨,并且市场已经呈现无序发展状态。
  因此,那些无力去欧洲采购羊乳清的羊奶粉企业,将不得不按照新规,标注羊奶粉里牛乳请使用的比例,而这将对市场销售带来难以估测的影响。
  其三,商品名称进一步净化。细则规定,商品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可以采用商标名称、牌号名称等,不应包含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圣元的“优强”“”燎原乳业的“领跑线”,新嘉鲜的“天赋宝儿”,雀巢的“超级能恩”,等等,能否通过奶粉新政的这道关,就看食药监怎么去认定了。
  日前,在第二届“口粮杯”系列评选之“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奶粉品牌”启动前的准备工作中,乳业第一新媒体《食悟》发现,目前行业内品牌名称杂乱繁多,有些极具诱导性,至于产品质量如何,肉眼很难看穿。
  与其说是规范商品名称,不如说是食药监在净化婴配粉市场,清理那些靠名字、概念来投机取巧的品牌厂家,把市场交给真正用心做产品的企业。消费者原本已经惊慌,何必又给他们增添选择恐惧呢?

标签:奶粉细则 奶粉品牌 乳业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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