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从奶源管理到严格执法等六个方面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监管。
《意见》重点明确了强化监管的六大任务:企业要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奶源自建自控的要求,严格生鲜乳质量管理,加强以抗生素、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的检验检测和冷链储存运输,确保收购的生鲜乳符合质量安全要求;要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坚持从原料乳粉和乳清粉入厂到产品出厂批批检测,建立全链条的追溯制度,切实加强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和经营条件,全面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管理,对临近保质期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在醒目位置提示消费者,超过保质期的,必须下架退市,对生产企业要求召回的不合格品要积极配合下架退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首负责任,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生产标准、工艺规范、质量控制等组织生产,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品牌配方等的备案管理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审核,加强对生产企业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和备案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借助电子信息化监管手段对产品从奶源到消费的全过程全链条跟踪管理,加大抽检和飞行检查及审计检查力度,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加强对母婴用品专营店、药店和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定期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全面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以问题记录为主要评价的信用体系建设。
《意见》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羊乳中掺加牛乳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仿冒知名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商标、特有包装装潢以及伪造产地等虚假标识、虚假宣传行为;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停止该产品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原因、加强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能恢复生产,涉及违反刑法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意见》要求,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作为对市县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食品安全放心区(县)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市县局一把手亲自挂帅,明确专职人员和部门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落实。
据了解,陕西目前共有1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其中17家使用羊乳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数量在全国排第二,羊奶粉产量约占全国的90%。近年来,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由于全省乳制品特别是羊奶产业基础薄弱,个别生产经营者道德诚信和法律意识不强,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仍然存在。这次陕西省食药局下发意见,旨在使各级监管部门切实强化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消费者对陕西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心,使陕西省成为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能够使乳制品真正成为陕西省继苹果产业之后的又一特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