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针对新法中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禁止分装方式生产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对记者表示,此规定可防止二次分装过程中的非法添加问题,保障乳粉的质量安全。
2013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布公告,规定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我们这个规定是根据2013年以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我们国家当时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婴幼儿奶粉行业现状所做出的。” 滕佳材表示,一年多来,经过各相关监管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该项规定对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也达到了明显的效果。
他指出,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考虑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
“另外,通过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分装的这种行为,我们还要鼓励国内的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滕佳材表示,今后将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研究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监管制度。
新食安法通过:禁止乳粉分装生产 保障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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